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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4-2015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的通知
2014-06-19 10:25  

 

各系,有关部门:

根据《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理》(浙农林大天目院201297号)精神,为做好2014-2015学年学生缴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缴费对象

2011级、2012级、2013级在校学生。

二、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

学生收费项目包括学费、住宿费和预收教材费。学费、住宿费收取标准与以往学年相同,未作调整。教材费采用“先预收、后结算”的办法,按学年预收。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。

三、缴费方式

为确保资金安全,2014-2015学年学生缴费继续采用银行卡(诸暨建行卡)代扣代缴。相关银行卡号如有变更,学生务必于放暑假前到计划财务部(行政楼207室)办理登记手续。

四、缴费时间

所有学生必须于8月20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本人诸暨建行卡中,学院于8月21日委托建行诸暨支行统一扣缴。

五、缴费票据

计划财务部为缴费同学开具“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”,开学后各系负责将票据分发至学生本人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六、工作要求     

1.高度重视、密切配合。学费收缴是一项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工作。各系、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、精心部署,积极协助、配合计划财务部做好这项工作。请各系在学生放暑假前,将书面缴费通知单发放至每一位同学。

2.严格执行“先缴费、后注册”制度。根据《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二章第六条“学生应按学院通知,缴纳学费等各项费用,凭学生证和缴费凭据办理入学注册手续,以取得学习资格”。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,不予注册,学生不能获得学习资格。

3.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缓缴学费的,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有关要求办理学费缓缴手续,并在批准缓缴期内缴清有关费用。助学贷款已获批准但尚未到位的学生,也需要办理学费缓缴手续。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,可采用银行汇款方式,将款项直接汇入学院基本结算账户。

4.各系、有关部门在学费收缴工作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计划财务部联系。

附件: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2014-2015学年各专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.doc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计划财务部

2014年6月19日

附件

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2014-2015学年各类专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

年级

专业类别

专 业 名 称

学费

教材费

(预收

住宿费

2011

普通文理专业

英语、广告学、法学、城市管理、公共事业管理、工商管理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财务管理、会计学、电子商务、旅游管理、市场营销、电子信息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中药学、食品科学与工程、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、环境工程、园林、会计学创业实验班、园林创业实验班

1.专业学费

普通文理专业:

10000元/生.学年

工科类专业:

11000元/生.学年

艺术类专业:

13000元/生.学年

2.学分学费

150元/学分

0

4人间

1200元/生.学年

工科类

专业

木材科学与工程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交通运输(汽车服务工程)、土木工程

艺术类

专业

艺术设计、艺术设计(园林艺术设计)、艺术设计(室内与家具设计)

2012

普通文理专业

英语、广告学、法学、城市管理、公共事业管理、工商管理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财务管理、会计学、电子商务、旅游管理、市场营销、电子信息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中药学、食品科学与工程、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、环境工程、园林、会计学创业实验班、园林创业实验班、国贸英语复合实验班

500

4人间

1200元/生.学年

工科类

专业

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交通运输(汽车服务工程)、土木工程

艺术类

专业

艺术设计(园林艺术设计)、艺术设计(视觉传达艺术设计)、艺术设计(室内与家具设计)

2013

普通文理专业

英语、广告学、法学、城市管理、公共事业管理、工商管理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财务管理、会计学、电子商务、旅游管理、市场营销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中药学、食品科学与工程、环境工程、园林、会计学创业实验班、园林创业实验班、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

500

4人间

1200元/生.学年

工科类

专业

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交通运输、土木工程

设计类

专业

产品设计、环境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

备注:

1.学院执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,学费包括结算2013-2014学年学分学费、重修学费,预收2014-2015学年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。

2.应缴费总额=结算2013-2014学年学分学费+重修学费(按70%收取)+预收2014-2015学年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+预收教材费+住宿费。

3.2011级学生“预收2014-2015学年学分学费”标准根据2012-2013、2013-2014二个学年实际结算学分学费情况,进行测算后确定,毕业前进行学分学费的总清算。

4.计划财务部根据每一位同学的收费标准制作了书面缴费通知单,请各系及时发放至学生本人。

  

  原文下载:    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2014-2015学年学生缴费通知.doc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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