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划财务部

 本站首页 | 部门简介 | 新闻报道 | 通知公告 | 收费公示 | 政策法规 | 业务流程 | 资料下载 

 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>通知公告>>正文

学院关于编制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
2016-12-09 15:19  

各系(部、中心),各部门:

为科学编制学院2017年度财务预算,根据上级和学院预算管理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;紧紧围绕学院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中人才培养、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主线,统筹安排经费,进一步优化支出,加大力度、确保重点投入,保障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。

二、预算编制原则

(一)拓宽渠道,积极筹资

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进一步拓宽渠道,积极筹措办学经费,为学院发展提供财力保障。

(二)优化支出,确保重点

在确保学院正常运行的情况下,进一步优化支出,加大人才培养和教学基本建设投入,重点保障学院一流学科建设、硕士点申报、品牌专业建设、学位课程建设、创业学院课程体系建设等经费。

(三)勤俭节约,注重绩效

努力增收节支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建设节约型校园。

三、预算编制方法

各系(部、中心),各部门根据学院2017年度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安排,结合学院财力情况,科学安排各项经费。预算编制主要采用零基预算法,并综合运用基数法、因素分析法、定额法等方法,

四、预算编报内容

(一)收入预算

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、教育事业收入、科研事业收入、经营收入、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。

1.财政拨款

包括省属事业编制人员养老、医疗等社保补助及其他专项经费,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学校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确定。

2.教育事业收入

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学费、住宿费。根据教务与科技部、社会合作与创业部报送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人数及2017年招生计划数,计划财务部测算相关收入。

3.科研事业收入

包括横向科研收入和非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纵向科研收入。根据学院2017年度科研目标任务及相关任务分解,各系(部)、教务与科技部负责编制相关预算。

4.经营收入

包括成教学生学费、住宿费收入,学院房屋、场地等租赁收入,学院举办产业实体的投资收益,学院各类培训收入。相关预算由职能部门负责编制。

5.捐赠收入

学院接受的来自其他部门、单位、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、非货币性资产。相关预算由社会合作与创业部负责编制。

6.其他收入

包括利息收入、其他零星杂项收入,由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计划财务部测算确定。

(二)支出预算

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、公用经费、专项经费和经营支出。

1.人员经费

包括教职工(省直事业编、诸暨事业编、合同制人员)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等工资性支出;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经费;临时用工和外聘人员等其他人员支出。相关经费预算由组织人事部负责编制,同时考虑学院2017年增人因素。

2.公用经费。公用经费包括业务费、公务费和日常公用经费。

(1)业务费:学院开展教学、教辅有关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,由教学单位和教辅部门(图书馆、实验教学中心)负责编制预算。同时,为保证教学任务落实和教学改革需求,各系(部)需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教研室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。

(2)公务费:职能部门开展行政管理工作发生的经费支出,由各部门负责编制预算。

(3)日常公用经费:学院为保证教学、教辅、学生、行政、科研和后勤等正常运行的经费支出,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预算。

3.专项经费。专项经费包括教学建设、教学设备、基建维修等经常性专项经费;人才引进与师资培养、学科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、校园信息化建设等发展专项经费。

(1)经常性专项经费: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需求,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填报。

(2)发展专项经费:根据学院建设和发展需要,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预算。

4.经营支出。包括学院成人教育、房屋租赁、培训办班等经营项目的相关成本支出,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预算。

五、预算编制具体要求

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认真编制年度预算

经费预算是职能部门、教学单位和教辅部门履行职能、开展工作的财力保障。各系(部、中心)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各项工作。

(二)全面预算,提高预算完整性

严格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规定,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学院预算,严禁隐瞒、截留收入,私设“小金库”;统筹安排经费,全面反映学院支出。

(三)科学预算,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力

各系(部、中心)、各部门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需要,科学精细地编制各项支出预算,能明确到具体项目的要尽可能明确,项目的内容尽可能细化,切实提高预算的准确性、完整性和执行力。

(四)严格预算,加强专项经费管理

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要做到项目安排目标明确、内容翔实、依据充分、成效显著。特别是重大项目安排、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要经过严格论证。

六、报送时间

请各系(部、中心)、各部门及时做好2017年度预算编制工作,并于12月30日前报计划财务部,纸质、电子稿各报送一份,纸质表经填报人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送行政楼207室,电子稿发送到147565709@qq.com。

联系人:邵小燕    电话:87760228(9200228)

   计划财务部

   2016年12月9日

 

 

关闭窗口
· 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...
· 关于2023年度学院财务决算工作...
· 计划财务部关于办理老生缴费等...
·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...
· 关于2022年度学院财务决算工作...
· 关于确认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...
·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关于编制2...
· 计划财务部关于办理老生缴费等...

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计划财务部 版权所有 设计制作: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
联系地址:浙江省诸暨市浦阳路77号 电话:0575-87760228邮编:3118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