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
关于做好2019~2020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,有关部门:
为做好在校学生2019~2020学年学费收缴工作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规定,现将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缴费对象
2016级、2017级、2018级在校学生。
二、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
学生收费项目包括学费、住宿费和预收教材费。学费、住宿费标准执行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批文和上级有关规定。教材费采用“学年预收、按年结清”的办法。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。
三、缴费方式
为方便学生缴费,确保资金安全,学院采用“银校通”建行网页、个人网银、手机银行、微信等网上缴费方式,继续保留银行代扣代缴学费方式。
1.建行网页缴费。登录中国建设银行首页进行缴费。
2.个人网银缴费。登录建行个人网上银行进行缴费。
3.手机银行缴费。登录建行手机银行进行缴费。
4.微信缴费。进入建行微信公众号,通过学院“银校通”终端进行缴费。
5.柜台(含自助终端)缴费。在浙江省(宁波地区除外)建行网点办理缴费业务。
6.银行代扣代缴。采用建行卡代扣代缴学费。
7.银行汇款。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,可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,将学费直接汇入学院基本结算账户。
单位名称: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;
账号:33001656335053028291;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诸暨支行营业部。
四、缴费时间
1.采用“银校通”缴费方式的学生请于8月1日~8月25日期间在建行柜台缴费或登录建行网站缴费。
2.采用银行代扣代缴方式的学生务必在8月15日前将应缴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足额存入本人建行卡中,学院将于8月16日委托银行统一扣缴费用。
五、缴费票据
计划财务部为缴费学生开具“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”,开学时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办主任统一领取并分发至学生本人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、密切配合。学费收缴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工作,各二级学院、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、精心部署,积极协助、密切配合计划财务部做好这项工作。各二级学院在放暑假前,将缴费通知书下发至每一位学生,及时、准确告知学生下学年的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缴费总额、缴费方式和时间。
2.严格执行“先缴费、后注册”制度。根据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:每学期开学时,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报到、缴费、注册手续,注册后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。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,不予注册。有特殊情况的学生,在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注册。
3.学生确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需缓缴学费的,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有关要求办理学费缓缴手续,并在批准缓缴期内缴清有关费用。生源地助学贷款已获批准但尚未到位的学生,也需要办理学费缓缴手续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学生银行卡信息如有变更,请及时到计划财务部(行政楼207室)办理登记手续。
2.各二级学院、有关部门在学费收缴工作中如有相关问题或意见建议,请及时与计划财务部联系,联系电话:87760228(9200228)。
附件: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9~2020学年各类专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
2019年6月20日